10月21日上午,我校在青媒中心会议室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会。评审委员会组长何辽平、纪检监审处代表、资助中心主任、各二级学院学工组组长及3名学生代表等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会,会议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董娅主持。

会上,何辽平强调,要严格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来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。董娅向各评审委员会宣读了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,并介绍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材料时发现存在的问题。
经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,一致认为王丽君等440名学生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,同意他们获得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,并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公示环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