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
为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
隐患,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,
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,结合学
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遵循 “鼓励举报、保
护权益、及时处理、严肃问责” 的原则,适用于全校师生、
工作人员及校外人员对校内各类实验室(含实训基地)安全
隐患的举报。
二、举报受理范围
可举报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:
1.设备设施隐患
:实验室仪器设备老化、损坏,存在漏
电、漏气、机械故障、通风系统故障等安全风险;压力容器、
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验、维护;安全防护装置缺失、损
坏或失效等情况。
2.化学品管理隐患
:危险化学品(包括剧毒、易燃、易
爆、腐蚀性等化学品)未按规定储存、使用、处置;化学品
台账记录不完整、不准确;化学品标识不清或缺失等。
3.
消防安全隐患
:消防通道被堵塞,灭火器、消火栓等
消防设施配备不足、损坏或过期;实验室存在违规使用大功
率电器、私拉乱接电线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。
4.生物安全隐患
:生物实验室的病原微生物未按规定管
理,实验废弃物未按要求处理;生物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,
实验人员未按规范操作等。
5.操作规范隐患
:实验人员未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;
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;违规使用危化品;擅自改动设备;
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高风险实验项目等。
6.环境风险隐患:
泄漏污染、高温高压设备隐患、辐射
源未隔离等。
7.
其他安全隐患
:实验室环境卫生差,安全通道堵塞,
存在可能影响实验安全的因素;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,安全
责任人不明确、应急预案缺失等情况。
三、举报方式
1.电话举报
:设立 24 小时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
(028-82732142),由专人负责接听,及时记录举报信息。
2.邮箱举报
:开通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专用邮箱
(cdnykjzyxyjwc@163.com) ,举报人可通过电子邮件详细
说明安全隐患情况,并可附上相关照片、视频等资料。
3.信箱举报
:在学院教学楼、实验楼等区域设置实验室
安全隐患举报信箱,定期开箱收集举报信件。
四、举报处理流程
1.受理登记
:接到举报信息后,受理人员需在 24 小时内
确认受理并编号建档;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详细登记,包括
举报人姓名(可匿名)、联系方式、举报时间、举报内容、
隐患发生地点等信息。
2.调查核实
: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举报信息
后的 3 个工作日内,组织相关人员对举报的安全隐患进行调
查核实,确认隐患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,重大隐患立即采取
管控措施。
3.整改处理
:对于核实存在的安全隐患,实验室安全管
理部门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,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,
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。整改完成后,需对整改
情况进行复查,确保隐患彻底消除。
4.反馈回复
:在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的 3 个工作日内,
将处理结果以电话、邮件或书面等方式反馈给举报人(对于
匿名举报,可通过适当方式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处理结果)。
5.归档闭环:
整改完成后存档,定期公开典型案例。
五、举报保护与奖励
1.保护举报人权益
:学院严格保护举报人权益,对举报
人信息严格保密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
复。若发现打击报复行为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2.奖惩措施
:对于举报属实且对消除安全隐患、避免安
全事故发生起到重要作用的举报人,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给
予表彰和奖励。对恶意诬告、捏造事实者,依法依规追责。
六、附则
本制度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